归功于伊斯灵顿

时间:2021-04-01 08:5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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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文·史密斯(Gavin Smith)讲述了融合的早期,伦敦北部的一个法庭案件帮助确保了苏格兰威士忌行业的未来
 
由于命运的历史性怪癖,如今的苏格兰威士忌业并不是由于某个偏远的高地地区,甚至爱丁堡的董事会中的事件而存在,而是由于始于1905年的一系列事件,其中包括法律诉讼。伦敦伊斯灵顿自治市镇。“什么是威士忌?” 关于混合威士忌合法性的案例是民族精神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不管我们多么喜欢我们的单一麦芽威士忌,无可否认的事实是,酿酒厂技术的商业应用使苏格兰威士忌成为全世界的饮料。


没有融合。发动这一切的人是著名的低地蒸馏王朝的成员罗伯特·斯坦(Robert Stein),斯坦的早期工作得到了爱尔兰前国家税务总检察长埃涅阿斯·科菲(Aeneas Coffey)的完善,他于1831年获得了同名静物设计的专利。科菲或“专利”蒸馏器所产生的酒精度要比同类蒸馏器高得多,尽管该品牌相当平淡,并且在英国大部分都被精制为杜松子酒,而不是以其原始形式消费。然而,由于成本相对较低,一些人在苏格兰低地工业区的工人阶级社区内醉酒。


最初,只有大麦可以合法地用于新的专利蒸馏器中,但1846年《玉米法》的废除导致进口较便宜的谷物,尤其是玉米,很快成为谷物威士忌的主食。非官方地,有时酒酒会被共和党人加到仍然喝威士忌的威士忌中,以增加他们的利润率。但是,爱丁堡的安德鲁·乌瑟(Andrew Usher)是第一个开始尝试使用不同年龄的威士忌组合的人,可以说是混合威士忌的创始者。


他的贡献常常被那些有魅力的汤米·杜瓦(Tommy Dewar)和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等著名人物盖过,这些人后来成为混合威士忌行业的公众面孔。乌瑟(Usher)是爱丁堡格兰利维特酒厂的经纪人,1853年–从一家酒厂“品尝”不同年龄的威士忌第一次成为合法–他开始以Usher的UVG(Old Vatted Glenlivet)的名义销售备受赞誉的Glenlivets威士忌。Usher的目标是生产一种具有足够稳定性的饮料,以满足苏格兰以外的主要市场的需求,但是随着1860年《烈酒法》的通过,他得以在开拓工作上取得重大进展。《烈酒法》大幅提高了关税,但同时也首次使将不同蒸馏厂的威士忌掺混成为合法,这是Usher通过将相对便宜的谷物威士忌与各种威士忌混合以削减其威士忌成本的合理步骤。


麦芽。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所制得的饮料从谷物中获得了光滑感,并且缺乏将麦芽威士忌排除在礼貌社会的休息室之外的残酷性和不一致性。先生们喝威士忌时,通常是三次蒸馏的爱尔兰威士忌。正如亚瑟·贝尔(Arthur Bell)在1870年代后期写道:“几杯上等威士忌混合在一起,比一瓶未混合的威士忌更令人愉悦,因此,我长期以来一直采用这种做法……”安德鲁·乌瑟尔的儿子罗伯特爵士(Sir Robert)在1908年指出, 《烈酒法》仅在英格兰出售了少量苏格兰威士忌。


然而,从那时起,“苏格兰威士忌的贸易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促进这一增长的是那些威士忌品牌如今仍是家喻户晓的家庭的代表。他们包括亚瑟·贝尔,约翰和汤米·杜瓦(Tommy Dewar),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黑与白),亚历山大·沃克(Alexander Walker)(约翰尼·沃克(Johnnie Walker))和彼得·麦基(Peter Mackie)(白马蒸馏厂)。托马斯·桑德曼(Thomas Sandeman)是另一位调配先锋,他从1882年开始销售著名的Vat 69调和酒。桑德曼(Sandeman)自1860年代以来就一直在尝试混合酒,他的早期工作是将格兰利维特(Glenlivet)地区和珀斯郡的麦芽混入其中。混合革命开始时的其他公司包括位于Leeth的Charles Mackinlay&Company公司和格拉斯哥的WP Lowrie&CoLtd。


谷物威士忌发展的结果之一是,主要的Lowland蒸馏厂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专营粮食精神。1877年,Cambus,Cameron Bridge,Carsebridge,Glenochil,Kirkliston和Port Dundas合并组建了Distillers Company Ltd。众所周知,DCL在接下来的100年中将在苏格兰威士忌行业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并在1886年,安德鲁·乌瑟(Andrew Usher)领导了一个由位于爱丁堡的商人和酿酒师组成的财团,该财团在该市西部建造并运营了北英式酿酒厂。该合资企业旨在挑战DCL在谷物威士忌供应方面的近乎垄断的地位。高地的壶蒸馏厂很快开始受到低地业务的主导地位的威胁,并发起了一项运动,以防止谷物和混合威士忌被称为``威士忌''完全没有。在整个爱尔兰海,大多数酿酒商也拒绝将谷物精神识别为威士忌酒,或者至少拒绝将其产品添加到其发芽和未发芽大麦中,从而破坏其产品。


经过数十年在英语和其他海外市场上的统治地位,爱尔兰的蒸馏厂现在因杜瓦瓶,杜瓦瓶,麦基瓶,布坎南瓶和其同类产品的不懈推销而遭受重大损失。毫无疑问,作为苏格兰威士忌出售的烈酒质量很差,麦芽酒的含量适中,而“陈年”通常持续数月而不是数年。一些不太理想的添加剂包括乙酸,松节油,甚至硫酸!1905年11月,伊斯灵顿自治市镇议会起诉了两名葡萄酒和烈酒商人,理由是他们出售“不属于“ 1875年《食品与药品法》的要求所要求的性质,物质和质量”。


有问题的一种产品以“精细苏格兰威士忌”销售,由于其比例为90%的谷物和10%的麦芽并不是不常见的比例(即使使用知名的酿酒师),DCL的会议室中也开始响起警钟。其他融合型机构。的确,DCL非常担心起诉可能带来的后果,以至于他们资助了商人的辩护。然而,伊斯灵顿自治市镇法院胜诉了,在采取行动之后,DCL发起了强烈的反击-甚至市场上以瓶装形式出售“轻巧,精致,精致”的Cambus谷物威士忌,并在报纸上高调地刊登广告,调皮地指出“ Cambus并非威士忌酒”。


1908年,“威士忌是什么?”的问题 成为皇家委员会的主题,该委员会于次年7月正式报告“威士忌是从麦芽糖化酶糖化的糖浆中蒸馏而得的烈酒,'苏格兰威士忌'是如上定义的蒸馏威士忌。苏格兰”。DCL及其同胞可以松一口气。混合威士忌将继续存在,Cambus可以继续在混合桶中发挥作用-考虑到即使在广告标准局之前的那几天,DCL仍将很难被迫捍卫其大胆的广告主张,即混合威士忌它包含“一加仑不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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