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7 月 9 日,贝基·帕斯金 (Becky Paskin)
如果第一次定义苦艾酒类别的计划获得批准,苦艾酒很快就会在欧盟内获得保护地位。近年来低质量苦艾酒的推出迫使以法国烈酒联合会为首的许多欧洲生产商首次定义该类别。 “传统”苦艾酒的生产商——使用 19 世纪的配方和方法创造——担心“假”苦艾酒——那些使用非传统配方和方法的——正在使市场饱和,并让消费者对这种烈酒产生不准确的看法。 欧盟一直在与成员国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磋商,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定义,该定义将概述生产过程、thujone 的水平、酒精含量参数和使用的成分。此外,许多生产商还认为,只有在瑞士(其出生地)或法国生产的苦艾酒才应如此命名。 那些不遵守定义的烈酒将无法在欧盟内称自己为苦艾酒。 预计将于 2012 年秋季对共同定义进行投票,并于年底公布。 咨询 “在过去的 12 个月里,FFS 一直在审查苦艾酒这一类别及其定义;法国各地大大小小的酿酒师成员都被邀请参加在巴黎举行的关于这个主题的会议,”La Fee 的创始人 George Rowley 说,该公司由生产商 La Martiniquaise Group 代表参加了讨论。 “这是一场广泛的辩论,但目的是提供一种高质量的产品,可以在适合市场增长的参数范围内在世界各地销售。” Pernod Ricard 出口国际品牌开发经理 Guillaume Petavy Meynier 表示,定义类别对于苦艾酒作为优质产品的发展至关重要。 “干邑和香槟都有 AOC,我们认为拥有类似苦艾酒的东西对我们很重要,因为现在任何品牌都可以说他们是苦艾酒并将其贴在标签上,但它不是真正的苦艾酒,通常或多或少地注入了苦艾酒伏特加,”他说。 “今天市场上有很多苦艾酒没有使用正确的工艺制成。为消费者制定法规很重要,因为这是一种享有盛誉的产品,我们需要阻止人们销售未以正确方式生产的苦艾酒。 “如果没有正确的方法,很多品牌可能再也不能被称为苦艾酒了。” 参与讨论的其他制片人包括 Pontarlier 和 Francois Guy。 有关苦艾酒类别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The Spirits Business 7 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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